目錄
- 1 引言:交易所湧向鏈上美股
- 2 鏈上美股究竟是什麼:概念與類型
- 2.1 資產支持型代幣
- 2.2 合成型代幣
- 2.3 股票永續合約 / 差價合約
- 3、鏈上美股類產品的稅務與監管分析
- 3.1 發行與運營
- 3.2 個人投資者
- 結語
1 引言:交易所湧向鏈上美股
2026 年,鏈上美股在幾乎一夜之間從小規模試點變成交易所集體爭奪的新入口。5 月 26 日,Bitget 正式上線 RWA 平臺 Reality,將美股代幣化產品 rToken 推向市場;Bybit 等平臺則於此前早些時候接入 xStocks,平臺用戶可以在賬戶內交易部分代幣化股票。Robinhood 也面向歐盟用戶推出多種美股和 ETF 代幣產品,並計劃通過自建 Layer 2 區塊鏈承載更多 RWA 場景。
交易所紛紛佈局美股代幣化賽道,推高瞭鏈上美股的火熱敘事。股票和 ETF 正在成為 RWA 賽道下一階段更具想象力的方向:買入一枚追蹤英偉達、特斯拉或標普 500 ETF 價格的鏈上代幣,遠比理解復雜的鏈上收益結構更直觀,這讓鏈上美股具備天然的散戶知名度和交易需求。
當我們把對鏈上美股的觀察視角從交易所轉向廣大投資者,這一新興的投資市場意味著廣大的機會,同時也伴隨著因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疑慮和風險:所謂「鏈上美股」具體指的是哪些投資產品,其在法律的性質是什麼,投資鏈上美股的收益是否需要繳稅,如何進行稅務籌劃?下文將圍繞投資者關心的主要問題系統拆解美股代幣化的定義、架構,並對可能出現的稅務籌劃問題進行簡要分析。

2 鏈上美股究竟是什麼:概念與類型
目前市場上通稱的「鏈上美股」並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更準確地說,這通常指以美國上市股票、ETF 或相關權益類資產為參照標的,通過鏈上代幣或智能合約結構,向投資者提供可交易經濟敞口、收益分配或權益憑證的一類金融工具。
此處必須區分「股票」本身與「股票經濟敞口」。傳統美股投資中,投資者一般以登記股東或經紀賬戶下受益所有人身份持有股票。而鏈上美股通常隻把其中一部分經濟權益包裝成代幣,投資者主要獲得價格漲跌敞口,部分產品安排股息映射或贖回機制,但並不當然意味著持有人取得完整股東權利。換言之,投資者買到的未必是「股票」,還可能是對發行人的合約性索賠權、受益權憑證或單純追蹤價格的合成資產。
從已公開的項目材料和市場實踐看,當前的鏈上美股類產品至少可以分為三類:資產支持型代幣、合成型代幣及股票永續合約 / 差價合約。
2.1 資產支持型代幣
資產支持型代幣是最接近「股票代幣化」原本內涵的模式,其核心結構是:發行方或其合作托管機構在傳統證券市場中持有真實美股或 ETF,並在鏈上發行與底層資產對應的代幣。理想狀態下,每一枚代幣都有相應比例的真實股票或 ETF 儲備支持,用戶持有代幣後,可以獲得底層資產的價格漲跌敞口,並在產品規則允許的情況下獲得股息映射等權益。
這一模式又可細分為第三方發行和平臺自有發行。第三方發行模式下,代幣由外部機構發行,交易所主要承擔產品集成、分發作用,用戶可在交易所系統內一站式挑選代幣。以 xStocks 為例,發行方 Backed Finance 將股票、ETF 作為儲備,在 Solana 鏈上部署,發行對應代幣,由 Bitget、Kraken 等平臺負責分發和提供交易入口。
在平臺自有發行模式下,代幣設計、托管安排等發行活動則由交易所或其關聯平臺直接負責。如 Bitget 的 Reality/rToken 產品,平臺宣稱每枚 rToken 由美國券商處的真實股票提供支持,發行方與連接納斯達克、紐約證券交易所的持牌券商合作,並以獨立第三方機構進行儲備金證明,儲備率維持在 100% 以上。Reality 將公司派息轉換為穩定幣(USDT)直接分配給持有人,拆股與反向拆股則自動映射至 rToken 餘額。
2.2 合成型代幣
合成型代幣不直接與真實股票掛鉤,而是通過智能合約、抵押品或預言機價格機制,模擬某一隻股票或 ETF 的價格表現。用戶買入這類代幣後,本質上是在獲得一個追蹤美股價格的鏈上合成敞口,不持有由真實股票支持的權益憑證。早期 Mirror Protocol、DeFiChain dTokens 等產品都帶有這一特征。
合成型代幣的優勢是擴展速度較快,不需要為每一個標的配置真實股票托管和證券經紀安排。隻要能夠提供價格,維持充足抵押率,理論上就可以生成多個股票價格敞口。但這類架構的風險也更明顯:一旦市場劇烈波動或抵押品不足,代幣價格可能與目標股票或 ETF 價格脫錨。相較於資產支持型代幣,合成型代幣更接近於鏈上價格衍生品,而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代幣化股票。
2.3 股票永續合約 / 差價合約
股票永續合約 / 差價合約是另一類容易被納入鏈上美股討論的產品,其通常不持有真實股票,也不發行代表底層證券權益的代幣,而是以穩定幣作為保證金,通過合約方式追蹤某隻股票或 ETF 的價格變化。用戶交易的是多空頭寸和盈虧差額,而非股票本身。此類產品的典例如 Bitget 推出的 NVDAUSDT、TSLAUSDT、METAUSDT、GOOGLUSDT 等以 USDT 為保證金的股票永續合約。
相較其他產品而言,股票永續合約類產品更容易落地,因為其邏輯與加密永續合約接近:平臺提供價格指數,設定保證金規則、資金費率和強平機制,用戶則以 USDT 或 USDC 開倉交易美股標的的價格波動。股票永續合約的優勢是交易效率高、可做多做空、支持杠桿,也不需要復雜的股票申贖和股息分配安排。它不提供底層股票所有權,也不承諾對應真實股票儲備。

表 1:「鏈上美股」產品的常見類型
3、鏈上美股類產品的稅務與監管分析
如前所述,鏈上美股實際包含法律性質迥異的多類產品,從資產支持型代幣,到美股標的永續合約,再到合成型資產,不同產品的稅務定性與合規要求有其各自特點。
3.1 發行與運營
以資產支持型美股代幣為例,項目運作涉及底層持股、代幣發行和托管、代幣持有與轉讓等多個環節。在美國稅法下,底層持股主體(如作為登記股東的美國券商)對於產生的股息負有《國內收入法典》§1441/§1442 項下的預提稅扣繳義務,原則上應就非美國受益人的股息按 30% 或協定稅率預提。對於代幣發行主體而言,如果該產品的持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對發行主體的合約性索賠權」,且其代幣或相關合約在美國稅法下被定性為與美國股票相關的 specified NPC、specified ELI 或其他實質類似安排,同時向非美國持有人支付或嵌入的股息等價款,則發行主體可能因支付§871(m) 所稱「股息等價款」(dividend equivalent payment)而成為新的預提稅扣繳義務人。與此同時,股票永續合約的損益在多數法域被視為衍生品交易損益,不涉及股息,原則上不觸發§871(m) 的傳統股息預提,除非該合約在經濟上嵌入或調整美國股票股息,被認定為具有股息等價特征的§871(m) 工具,須依 delta 等技術標準判定。簡言之,不同類型產品的稅務定性和處理有所差異,在稅務憑證層面將永續合約與資產支持型代幣分開列示,是降低申報歸類錯誤的重要措施。
發行和運營代幣化美股產品的稅務優化空間處於合規結構之中,包括減少重復報送、明確扣繳主體、運用稅收協定等具體方面:
產品線的清晰隔離
鑒於永續合約與資產支持型代幣的稅務定性不同(衍生品損益對股息加資本利得),在用戶賬單與稅務憑證層面分別列示兩類產品,可降低用戶在其居民國申報時的歸類錯誤風險。
避免 CARF/CRS 雙重報送的實體切分
將「加密資產服務」(適用 CARF)與「持有現金 / 法幣的金融賬戶業務」(適用 CRS)在實體與賬戶層面清晰隔離,可降低同一餘額被雙重報送的風險,並使用戶的報送路徑更可預測。此外,運營方還應在實體層面建立 CARF 與 CRS 申報映射,識別哪些信息應按 CARF 報告、哪些現金或傳統金融賬戶可能按 CRS 報告,從而降低重復報送、漏報和賬戶歸類錯誤風險。
預提稅的協定優惠傳導
在某些結構下,30% 的股息預提規則會對非美國持有人產生稅務摩擦。若發行主體或底層券商以合格中介(QI)身份運作,並建立持有人居民身份的歸集機制,理論上可使符合條件者享受協定優惠預提率(多數國傢為 15%)。難點在於鏈上持有人匿名、自托管且可自由轉讓,身份歸集與協定優惠在技術上幾近不可行——這恰恰是代幣化股票相對傳統券商賬戶在稅務上的結構性劣勢,亦是一個值得關註的未解問題。
3.2 個人投資者
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有關鏈上美股的一大誤區,是將「鏈上持有」理解為「稅務不可見」。隨著 CARF 和修訂後的 CRS 框架逐步落地,加密資產交易及有關金融賬戶的稅收透明度正在逐漸提高。在歐盟,DAC8(CARF 在歐盟的本地化立法)要求成員國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相關規則,並在 2027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首個報告年度的信息交換;包括英國、美國、中國香港在內的司法轄區也已承諾開展實施 CARF,並進行相應的立法準備。
2022 年 8 月,OECD 完成對 CRS 框架的修訂,將特定電子貨幣產品和央行數字貨幣納入報送范疇。修訂後的 CRS 主要針對金融賬戶以及各種間接的加密貨幣相關交易,包括電子貨幣、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以及通過衍生品或基金而產生的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敞口;而 CARF 則側重於鏈上或與加密貨幣相關的交易,要求相關機構在交易層面進行報告。
關於二者的適用邊界,較為穩妥的理解是:投資鏈上美股不是在 CARF 和 CRS 之間的「二選一」,不同層級的信息可能分別觸發不同機制;鏈上代幣層面,平臺作為報告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Reporting Crypto-Asset Service Provider,簡稱 RCASP)適用 CARF。而底層美國券商賬戶、用戶的穩定幣與法幣餘額,可能落入 CRS。這些機制可能於同一產品內疊加,具體而言應關註以下幾個方面:
托管的穩定幣與法幣餘額
用戶在平臺賬戶內的 USDT、用於申贖的穩定幣及法幣入金,若相關實體被認定為 CRS 意義上的金融機構(持有金融賬戶),則此部分可能落入 CRS。盡管 OECD 力圖避免 CARF/CRS 雙重報送,但實務中「加密資產適用 CARF、關聯現金餘額適用 CRS」的切分仍客觀存在。
底層券商賬戶
存放真實股票的美國券商賬戶是一個無可非議的傳統金融賬戶,該賬戶本身(以發行主體為賬戶持有人)落入 CRS/FATCA 的傳統報送框架,與鏈上層的 CARF 報送平行存在。同一筆經濟利益因此在結構的不同層面分別觸發 CARF(鏈上代幣)與 CRS/FATCA(鏈下券商賬戶)的監管。
當然,最終這些制度原理是否落到具體納稅人,仍取決於一系列現實條件。比如,交易所所在法域是否已實施 CARF、該法域與用戶居民國之間是否存在已激活交換關系,以及用戶居民國的接入進度等。
需要指出的是,信息能否被自動交換與持有人在其居民國稅法下本應承擔的納稅義務,是兩個相互獨立的問題,後者不因前者缺位而免除。換言之,即便鏈上美股的持倉信息在當前階段難以經 CARF 或 CRS 自動交換回居民國,持有人就其相關境外所得(如財產轉讓所得、股息所得)依本國稅法主動申報納稅的義務依然存在。
最後,鏈上的不可見也並非終局,資金鏈條終究要回到傳統金融體系——當持有人將收益兌換為法幣、經由銀行賬戶出入金,或用於實際消費、購置資產時,這些環節仍處於稅務機關與反洗錢監管的視野之內;鏈上持有的隱匿性終究會在與傳統金融體系的接觸點上重新暴露。
結語
從市場數據看,當前代幣化美股的發展仍處在早期階段,但增長速度已經足以吸引交易所和發行方提前佈局。CoinGecko 2026 年 RWA 報告顯示,代幣化 RWA 市值從 2025 年初的 54.2 億美元增至 2026 年一季度末的 193.2 億美元,15 個月增長 256.7%;其中代幣化股票約占 RWA 市場 2.5%,代幣化 ETF 約占 1.5%。盡管相較於全球股票市場,這一體量仍然有限,但足以說明股票和 ETF 正在從 RWA 敘事中逐漸脫穎而出,變成交易平臺爭奪的新入口。對交易所而言,代幣化美股的吸引力不止在市場交易量本身。加密現貨、合約等業務受市場周期影響,交易所需要引入新的可交易資產,以拓展交易、做市、托管、申贖和結構化產品的收入。對用戶而言,代幣化美股的優勢則體現在小額參與、交易時段延長、近實時結算等方面。
「鏈上美股」看起來隻是把美股搬到區塊鏈上,但其背後並不是單一產品形態,而是對應不同底層資產、持有人權利的多種結構。若把它們都簡單理解為美股,投資者容易低估產品風險。若把它們都理解為加密資產,運營方又可能忽視底層證券、股息預提等規則帶來的合規要求。對於市場參與者而言,代幣化美股所帶來的市場機會值得關註,但也不能忽視產品本身在稅務與監管上的復雜性。隻有紮根合規意識,才能在 RWA 市場駛向深水區的時候始終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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